董清华,男,汉族,1970年4月14日出生,湖南省株洲市攸县人,中共党员,湘潭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专职执业律师,证号:14302200110519848。 董清华律师自1994年起先后在攸县司法局、攸县第一律师事务所、攸县求平律师事务所工作。2001年起合伙成立湖南华安律师事务所并一直担任行政副主任律师,系该所合伙人。2009年元月调入湖南法健律师事务所,曾担任该所副主任、党支部书记。2012年4月加盟湖南诚一律师事务所,系该所合伙人之一,2012年期间担任该所执行主任。董清华律师从业以来先后担任过攸县林业局、攸县气象局、攸县规划局等多家行政部门和海康(株洲)实业有限公司、攸县海悦国际酒店、攸县百事通网站、株洲中盛房地产有限公司、株洲鼎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株洲润发置业房地产有限公司、广西雄基广告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湖南明珠药剂选矿有限公司、上海红星美凯龙株洲分公司等几十家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常年法律顾问;从业将近20年以来董清华律师办理了近千件诉讼案件和80多件法律援助案件,影响较大的有攸县林业局劳动服务公司诉攸县林业局林丰宾馆产权纠纷案、刘某等诉攸县丰达客运有限公司(攸县至皇图岭客运线路)经营权侵权纠纷案、攸县菜花坪等乡镇40余农户与原攸县菜花坪食品公司(刘某)牲猪交易欠款案、攸县湘东大市场50多位个体户与攸县工商管理局个体工商管理费征收标准纠纷案、刘某故意杀人改为聚众斗殴罪等重大刑事辩护案件等,有效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促进了司法公正。
董清华律师为人正直,工作勤勉,办事效率高,责任性强,长期以来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1994年至今多次被攸县司法局评为“县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2005年被攸县司法局授予“攸县优秀律师”称号、2011年、2012年被株洲市司法局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3年被湖 南 省 律 师 行 业 党 建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 中 共 湖 南 省 律 师 协 会 委 员 会授予2011-2013年度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05年至2008年担任株洲市第三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2009年起至2011年担任湖南省第七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等。
董清华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真诚待人,踏实办事”的服务宗旨,竭力为社会各界朋友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竭诚的欢迎您不断的给我的服务提出最宝贵意见。